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》(校政〔2025〕16号)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拟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(入学时间从2009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),作退学处理,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30天(自2025年6月26日-7月25日)
公示期满结束后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
监督电话:0371-65765051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2025年6月26日